关于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及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轨道交通学院2018/09/07 04:17

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必要前提,为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程序

1、此项工作需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困

2、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评审领导工作;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材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3、班级评审结果报二级学院之前,须在班级内公示5天,并就评审过程、结果做详细会议记录;学院评审结果在报学生处之前,须在二级学院范围内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并记录举报内容及处理结果。

二、关于评审材料

1、申请学生需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如申请学生有过认定记录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只需再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评议小组意见、二级学院意见完成后,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由学生处统一盖章。

三、关于工作安排

1各班级评审工作请于914日前完成(老生班级,评励志奖学金需用),新生班级923日完成,并报《2018-2019学年贫困生信息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至学院学生工作中心。同时请提交班级评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评审小组名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2此项工作具体标准及流程请按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轨道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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