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必要前提,为及时、准确地了解我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程序
1、此项工作需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困。
2、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评审领导工作;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材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3、班级评审结果报二级学院之前,须在班级内公示5天,并就评审过程、结果做详细会议记录;学院评审结果在报学生处之前,须在二级学院范围内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并记录举报内容及处理结果。
二、关于评审材料
1、申请学生需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如申请学生有过认定记录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只需再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评议小组意见、二级学院意见完成后,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由学生处统一盖章。
三、关于工作安排
1、各班级评审工作请于9月14日前完成(老生班级,评励志奖学金需用),新生班级9月23日完成,并报《2018-2019学年贫困生信息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至学院学生工作中心。同时请提交班级评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评审小组名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2、此项工作具体标准及流程请按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轨道交通学院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