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城市建设系测量实验室使用情况总结

作者:徐昆2017/12/14 02:01

 我系测量实验室位于教学楼1202,内部有NTS-342R10A型全站仪4套;DSZ2型自动安平水准仪20套;DT-02CL型电子经纬仪4套;768301型徕卡数字水准仪2套。

 该实验室作为我系测量类课程实训专用,对学生的动手能力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该实验室器材也作为学校技能大赛比赛用具,为学校举办的技能大赛提供技术支持。在全省和全国技能大赛期间,实验室更是全天开放,为参加比赛的学生提供器材和技术指导,成为参赛选手的坚强后盾。同时,为了合理规范使用实验室现有设备仪器,提高设备仪器利用率,确保学生能够机会均等的享有设备仪器使用权,特制定实验室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实验室资产设备保管规范化,合理购置,科学存放,严防实验室资产设备流失,确保科研教学工作的设备仪器支持,特制订实验室设备仪器保管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备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规范使用实验室现有设备仪器,提高设备仪器利用率,确保学生能够机会均等的享有设备仪器使用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仪器使用应秉承公平、有序、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预约制度,按照现有课表采用协商的方式确定。

第二条  使用者在设备仪器使用前应事先告知其预计使用起止时间,便于他人安排使用。

第三条  使用时,应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仪器,确保实验室及人身的安全。

第四条  当前使用者若在预计时间内未使用完毕,应告知下一等待使用者,经等待使用者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条  除特殊情况经老师批准,严禁长期占用设备仪器。

第六条  当前使用者使用完毕,若无继续使用者,而且确实实验进展需要,当前使用者可以继续使用。

第七条  设备仪器使用完毕,应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下次能够正常使用。

第八条  损坏的仪器应及时报修,完好的仪器应避免长期闲置。

第九条  由实验室资产设备使用管理由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实验室设备仪器保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资产设备保管规范化,合理购置,科学存放,严防实验室资产设备流失,确保科研教学工作的设备仪器支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分类放置,做好标记,定期整理。

第二条  精密贵重仪器的取用需经保管者批示,勿擅自取用。

第三条  购置仪器设备须通知系领导,贵重仪器设备须经系领导批准。

第四条  对实验所用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条  设备仪器的外借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批准由外借负责人借出。外借负责人是指申请外借的学生或老师

条  所借出的设备仪器借出前,由外借负责人负责检查其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实验室负责人,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更换完好的设备仪器。所有仪器一经借出签字确认,由借出负责人负责催还、追回凡学生因不慎损坏仪器者,应及时报告任课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追查损坏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条  外借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设备出借登记表记录

条  外借负责人负责外借设备仪器的完好责任,在设备仪器本次外借签字前发现仪器损坏,均由设备仪器上次外借负责人负责,签字后发现设备仪器损坏,由本次外借责任人负责

条  借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时归还。

第十条  由实验室资产设备保管管理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系领导汇报分管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Copyright 2017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皖ICP备09001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