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调整现状,为加强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品牌,同时受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校企合作企业方要求等相关条件的限制,按照轨道交通行业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满足我院2017级新生的转专业要求,根据《安徽城市管理学院2017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各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经各专业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与面试等环节,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2017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拟转入李栋等49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拟转入曹王波等8人,现将拟录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形式来电来函反映。监督电话:0551-62516270;0551-62606271。
来源:城市建设系 时间: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