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调整现状,为加强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品牌,同时受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校企合作企业方要求等相关条件的限制,按照轨道交通行业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满足我院2016级新生的转专业要求,根据《安徽城市管理学院2016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各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经各专业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与面试等环节,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2016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拟转入张伟琪等34人,现将成绩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形式来电来函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16270;0551-62606271。